韩国水原地方检察署本周一起诉现年65岁的三星电子前常务董事A某,指控其涉嫌窃取三星电子设计图纸等机密数据,并伙同富士康在西安建立半导体工厂,最终因富士康资金不到位而告吹;对此,鸿海并无回应,不过,产业人士观察,双方未曾公开表明合作,且企业评估投资计划不可行进而缩手也是正常的事。

韩国检方指出,A某2015年与富士康签订合约,在新加坡成立半导体公司,以2倍年薪的价格,聘用三星电子等韩国业界200多名核心人才,并指示相关人等获取、使用三星电子半导体工厂的蓝图等数据,后来又与富士康签订8兆韩元的投资协议,要在中国西安建立半导体工厂。

韩国检方表示,双方于2019年10月在中国北京进一步设立公司,在此过程中,此半导体厂还曾在成都获得了4600亿韩元的投资额,不过,由于富士康并无提供相关建厂资金,导致这座距离三星电子西安厂1.5公里的山寨技术工厂建设失败,但韩检提到,该工厂的研发部门在去年完工并使用三星技术产出样品。

针对外界质疑投资跳票询问鸿海,发言体系向来不对传闻置评;产业人士则指出,虽然南韩检方起诉三星电子前常务董事A某时,确实于起诉书中提到富士康牵涉其中,但事实上,双方并不存在公开的合作关系,也并未针对设置半导体厂向外界表明有相关投资签约事宜,因此事件并未涉及投资跳票,一般而言,企业若评估投资计划不可行进而放弃,属正常现象。

作者 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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