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三星电子韩国8英寸晶圆厂两名员工的辐射事故,韩国雇佣劳动部开始对三星电子涉嫌违反严重事故处罚法的行为进行调查。这是三星关联公司首次因违反重大事故处罚法而受到调查。

去年5月,三星电子器兴园区8英寸晶圆厂生产线上的两名员工遭遇辐射事故,他们的手被X射线照射。根据韩国《重大事故处罚法》,同一有害因素造成三种以上职业“病”或者两次以上“伤害”并需要治疗六个月以上的,属于严重事故。据《韩民族日报》11月24日报道,韩国劳动者补偿福利院认定两人需要治疗6个多月,事故构成严重产业事故。三星电子辩称,辐射暴露事件构成“疾病”,根据《职业安全与健康法》,不属于严重灾难。

各大日报中,只有《京乡新闻》和《韩民族日报》11月25日在版面刊登了这一消息。《庆乡新闻》第10版报道了<三星电子“辐射照射”事件、重大灾害法的适用>,《韩民族日报》第9版报道了<三星电子“辐射照射”事件违反重大灾害法的调查>。此外,《首尔新闻》和《中央日报》在网上报道了韩国劳动部调查的消息。

《韩民族日报》称,“劳动部调查的核心问题是三星电子是否履行了严重事故处罚法和施行令规定的义务,以防止辐射造成的风险,我也很想知道韩国劳动部将确定哪位负责人负责管理。”根据三星电子半年报,三星电子首席执行官为副会长韩正熙。他表示:“会长李在镕、DS(半导体)部门负责人、副会长全英贤都是未注册高管。”

三星电子首席安全保健官(CSO、副总裁)尹泰阳上个月出席国会审计时表示:“作为首席安全保健官,我对有关安全保健的所有决定负责。”韩民族日报对此回应称:“这被解读为尹泰阳本人是此次事故后三星电子的经营责任人的论点。但自2022年1月《重大事故处罚法》实施以来,还没有检方以‘CEO’以外的人为经营负责人进行起诉的案件。”

作者 Song, X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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