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半导体领域的两位人士相继被立案调查和提起公诉。

紫光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赵伟国涉嫌职务犯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日前,国家监委对紫光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赵伟国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赵伟国身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利欲熏心,肆意妄为,背弃职责使命,公器私用、化公为私,将所管理的国有企业视为私人领地,处心积虑巧取豪夺国有资产,违规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亲友进行经营,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指使上市公司董事实施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赵伟国涉嫌贪污、为亲友非法牟利、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国家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吉林检察机关依法对路军涉嫌受贿、挪用公款、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国家开发银行国开发展基金管理部原副主任路军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指定,由白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白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路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白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路军利用担任国家开发银行江苏分行评审处处长、上海分行副行长,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裁等职务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在企业经营、项目贷款、项目投资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数额特别巨大;身为国有公司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