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作出部署,要求“规范地方招商引资法规制度,严禁违法违规给予政策优惠行为”。8月1日国务院正式施行的《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明确规定,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给予特定经营者税收优惠,不得给予特定经营者选择性、差异化的财政奖励或者补贴,不得给予特定经营者要素获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社会保险费等方面的优惠。一系列举措,旨在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促进各类要素合理顺畅有序流动,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

作者 Song, Xu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